2014年7月31日

我們要保留哪些古蹟,哪些記憶?──關於文化非/資產劃界政治的一些設問

我們要保留哪些古蹟,哪些記憶?──關於文化非/資產劃界政治的一些設問


  家裡巷子附近轉角的麵線羹拆掉了。那裏沒有老樹,不是什麼歷史建物,就只是一間鐵皮屋搭起的小麵線羹攤。我甚至沒去吃過,只記得招牌很特別:招牌字樣左右兩旁還有可口可樂的LOGO。小時候問我爸,為何麵線羹要放可口可樂的LOGO,爸就跟我說,這樣等於幫忙宣傳,老闆可以跟可口可樂公司拿錢。因為這件事,長大後每次經過,都會想起那段還由我爸接送的國小歲月。
  一間鐵皮屋拆除成為工地,城市似乎再沒有更稀鬆平常的事了。我不禁懷疑:我能夠(任性地)主張保存它嗎?跟一座日本時代的建物,或者舊式閩南三合院,鐵皮屋對我個人的記憶重量,明明多上許多,為何不能保存它?誰來決定哪些建物是「有歷史的」,是「有價值的」?
  今天經過,我跟老爸抱怨了一下。我說,感覺這座城市能夠與我童年連結的部分,越來越少。爸只反問一句:「事情不是本來就這樣嗎?」這讓我想起更早之前,自己對於城市的素樸理解。我認為建築、地景作為人類生物活動的外部效果,跟水獺的巢,招潮蟹的地洞沒什麼差異:隨著生物族群的演替變化,總是要改變的。我們不可能保存一切,否則舊有事物總有一天會佔據所有新生者能夠生活的空間。事情不是本來就這樣嗎?舊的東西總要過去,不然新的無法駐足。而嶄新的,必然是好的。後面這句隱藏的話,其實正是台灣多年來依循的意識形態,也是發展主義在台灣最核心的樣貌之一。
  當然,念了些社會學的我,學到城市發展並非那麼單純:很多時候,建物不屬於我們,屬於資本。我們看到的是資本演替的邏輯,而非人們生活住居的變遷。因此,所有建物都被冠上了價格與汰舊的命定壽命,成為逐年攤提成本的商品。蓋好的那瞬間,便可以計算何時成為「中古屋」,何時該被「更新」。為人們生活的空間安上標價,新舊建築更加快速更迭,但也因此,拆除經常是為了更好的賣價,為了把持權利、土地者更大的利益,而不是為了人們的幸福。
  資本運作是不需要歷史的,歷史性只是資本循環中的累贅。在這個設想下,文資保存成為避免社會文化被商品化邏輯席捲的反抗運動。於是乎,我們「保存」了越多,資本或者所謂發展主義的大怪獸,似乎就被絆住越多。更進一步,文資保存運動期望發展出一種新的經濟文化:一種不需要依靠不斷拆除、更新來運轉的經濟模式,一種更能夠保存記憶與歷史的經濟模式。
  然而「保存」作為「反對空間被納入資本循環」的手段,或更白話點,訴求各種保存來對抗無止盡的拆除,這當中似乎還少了什麼。我們常常把保存某項文化資產視為社會運動的訴求及預期的結果,但事實上文化資產的「價值」反而來自於政治場域的運作。沒有樂生運動,樂生院的文化資產價值不會被重視、被建構出來。文化資產有時被國家「賦予頭銜」,有時運動者奔走之下被看到,背後都是一連串的政治角力,最終象徵地表現為古蹟或歷史建物的指定。
  這其中的論述建構、政治角力,以及文化非/資產的劃界政治,或許才是真正該被討論的。例如Laurajane Smith觀察到西歐民族國家的「遺產」如何被權威論述建構而來,於是你看到被視為古蹟的,其實大多是屬於中產階級,或符合民族認同意象的建物。[1]哪些是古蹟,哪些不是。誰參與在論述的生產過程中,這些論述的邏輯又從何而來。又譬如:我們給予原住民部落建物的保存,相等於其他族群建物的關注了嗎?這不僅涉及到國家機構視野下,哪些是「資產」,也涉及到如何利用:是要蓋成園區,還是弄一弄賣些文創小物呢?
  文化資產的概念從一開始就是在個人財產與進步設想中,留存「共同遺產」的概念。因此化約地說,文資保存背後真正的戰爭,是各方群體要求自己的存在被社會看見,捍衛其記憶、歷史與文化的政治鬥爭。在這個意義上,才與反對抹平差異的資本運作邏輯扣連,但另一方面,也不能忽略「歷史文化」轉化到被社會共有的「文化資產」,背後的劃界政治,存在怎樣的權力結構。
  回到賣麵線羮的鐵皮屋:設想五十年後,我們為台灣保留了哪些屬於21世紀初期的建物。幾乎可以預期,摩天大樓被保留了,街角的鐵皮屋不會,小學的老校舍也不會。這就是我們該畫下問號的地方。



[1] Smith, L. (2006). Uses of Heritage. Archaeology

2014年7月3日

誰擁有你的臉書動態?──談臉書「情緒實驗」爭議

誰擁有你的臉書動態?──談臉書「情緒實驗」爭議


(本篇投稿於獨立評論@天下 2014/7/03)

photo credit:Marco Paköeningrat (CC BY-SA 2.0)

  6月底的周末,臉書官方進行的一項研究,遭指控在未告知使用者的情況下,調控了近70萬使用者的動態消息,藉以研究傾向呈現不同情緒的動態消息,如何影響使用者的行為。此舉引發巨大反彈,與隱私爭議。
  如果今天是某電視新聞台,透過在不同時段調動、安排不同的新聞類型,調查閱聽眾情緒如何變化,消費行為及廣告收視態度如何改變,似乎就不會如此讓人反感。每當批判電視新聞之膚淺挖糞,我們事實上仍都預設了電視台有權力調查所有人的收視反應,調控各種媒體內容──只是結果我們不喜歡。這跟臉書「操控」我們所閱覽的內容,到底差在哪裡呢?
  我認為這項爭議涉及到兩個層面:研究倫理與數位內容所有權。倫理上,因為這是一篇學術研究,大家會以更高標準期許研究者,要求他們必須告知被研究者,自己的資訊正在被蒐集。然而,我們不會以這種標準要求收視調查,或者要求林林總總隱藏在各大網站的使用者資訊蒐集機制。後者有時會告知,有時不會,但總之我們都不太在意。媒體或網站運用Google Analytics等工具蒐集使用者來自何方,使用多久,點擊、接續點擊那些物件,對我們來說就跟大賣場蒐集熱門商品數據一樣正常。我們甚至對於一種「大數據」的趨勢寄予厚望,讓網路書店能夠在下單前,就知道我們要買什麼。
  這項爭議的第二個層面是數位內容所有權[1],也是電視媒體與臉書等社群媒體(Social Media)在這項爭議上最大的差異。使用者的反感不只來自於「未被告知」,也來自於「我的東西你怎麼可以亂動」。我們可能認為電視台安排節目內容天經地義,因為他們是媒體內容的生產者。於是,媒體操控輿論固然讓人生氣,但沒辦法,節目是他製作的。但反過來說,臉書操控大家的動態便讓人無法接受。因為基於Web 2.0精神,從社群網站(Social Networks Sites)轉型而來的社群媒體,我們認定上面絕大多數都是使用者原生的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既然使用者是生產者,臉書只是提供儲存、交流數位內容的平台,就不能隨意改動,要以「原本的樣貌」呈現給我們。
  這不是實情。首先,臉書上從來沒有什麼忠實呈現這件事。從塗鴉牆功能啟用的那一刻開始:透過演算法重新整理使用者好友動態,傳遞一個新的故事線給使用者,臉書就具備了守門人的角色。是的,我們每天生產、傳遞一堆訊息,但臉書負責調控,生產一個專屬頁面給你看。臉書考慮的因素很多:廣告、互動率、國家監控、在地使用者回應。這不僅由於技術上的考量:臉書沒辦法一口氣讓你看到所有朋友的更新──故事(Story),他一定要篩選,當然怎麼篩選他說了算。還由於許多商業上的考量,及為了回應使用者的反彈。由於使用者遍及全球各地,臉書的種種改版總在不同區域引發不同反應。因此差異化改版:選擇特定群體進行測試,再逐步推廣,是臉書行之有年的策略。[2]在這個意義上,若沒有發表研究內容,單單選擇特定群體進行更動,測試其反應,這真的不是臉書的第一次。
  其次,我們從未「擁有」過我們刊登的那些動態。根據臉書的資料使用政策,其中一項臉書「合法」的使用方式即是:「進行內部操作,包括疑難排解、資料分析、測試、研究和服務改善。」同時,下面還有一句很奇妙的補充:「雖然您允許我們使用接收的有關您的資訊,但是您的全部資訊一律歸您所有。[3]翻譯成白話就是:先講好了,只要是內部操作,我們怎樣用你的東西都可以,但你的東西還是你的東西。這才是臉書上數位內容的真正狀態:使用者具有所有權,但讓渡大量的使用權給予臉書。
  我們必須認知到:臉書是掌控大量使用者資訊,同時不斷在前者基礎上變更、調整其介面的技術載體。大部分的技術細節都處於技術黑箱(Black Box)的狀態,絕大多數的情況,皆未告知使用者。因而,我們不該視臉書為某種公開透明的平台(事實上這種對媒體的天真認知早已被揚棄),也不該視臉書為謙卑提供服務的平台(頂多加點廣告)。我們應當這樣理解臉書,乃至所有承載所謂使用者原生內容的網站平台:我們以各種資訊的形式提出我們的需求,及數位商品的原材料。然後網站平台蒐集使用者的資訊及原生內容,基於各種考量,重新生產出一個最符合其利益的樣貌給我們。
  因此,從本次臉書「情緒實驗」的爭議,到過去不勝枚舉的無預警停權、檢控,我們可以發現,Web 2.0精神強調使用者原生內容能如何扭轉媒體生產/消費的權力關係,仍舊是從未到達過的神話。我們究竟對於「資訊」擁有多少權利,不論是使用軌跡或自身所生產的數位內容,這些權利又該如何受到保護,獨立於國家或技術提供者的監控、挪用之外?這項問題,才該是本次爭議被討論的核心。

(作者為清大社會所碩士生)


[1] 數位內容的範圍很廣,請參考衛報的簡短整理,其中即包含了Social Media的部分:http://www.theguardian.com/money/2012/sep/03/do-you-own-your-digital-content
[2] http://www.cnet.com/news/why-facebook-isnt-rushing-the-rollout-of-its-new-news-feed/
[3] https://www.facebook.com/about/privacy/your-info

2014年6月9日

關於未來的論爭

  今天主持香港城大專上學院同學來台交流會,大概因為從政大火速奔回沒吃午餐血糖很低,我在現場提出了蠻多值得好好思考的點(?)。

  譬如:社會運動是關於未來的論爭,誰能夠定義未來,定義誰的未來;處處是戰場,而我們未必總能準備上才上戰場,很多東西都是在戰場上才學到的。還有今天拿出來當例子的反核、大埔、反服貿,背後其實共通一種經濟至上主義。

  我現場沒有說出來,我覺得這不是「強調經濟發展」那麼簡單。終究還是生活方式的設想:而台灣幾十年來,對於好生活的想像永遠只等於好經濟(最好是能像「想像中的歐洲」一樣有錢,房產廣告道盡一切)。我認為這不只是經濟成長能否妥善分配的問題(誠然分配問題惡化的非常嚴重),另一個根本的問題是:為何薪資高低如此密切地決定了我們的幸福?

  好生活當然不等於好經濟(批判總是可以很輕易地來)。然而,揚宜在討論中提出了許多自我反思。「如果今天讓你有機會、能力操作高槓桿的財務工具,或讓你能炒房、炒地皮大賺一票,你會做嗎?」這種道德反思,雖然有混淆結構與個人的風險,然而我認為有機會拉出「運動不只是打倒敵人這麼簡單」的討論。最困難的運動是與自我的革命,以及,是否能夠活出(殺出)一條新的道路。

  對此,我反對這是能單靠「思考」解決的,即使我們確實在意識形態的工作上有太多該著手的地方。未來始終來自於對於過去的思考,以及當下的實踐。在關於未來的論爭中,我們要如何不只打倒時常被本質化的妖魔,指出新的方案,那又會是什麼?這些思考,我們只能夠在運動即生活的各處戰場完成:校園、街頭、家庭、實驗室或辦公室。不只是從做中學,而是從實作中指出:我們之後該怎麼做。

2014年6月7日

給14:謝謝你們帶給我的那些故事



  14級的畢業典禮。想了想,覺得縱使心裡滿滿的祝福,這屬於他們(或該說屬於他們親友)的日子,既然沒要獻花,似乎就沒有亂入儀式的必要。儀式讓我們停下來回望彼此,但我始終覺得人的分離不是在某個日子,某個斷點。分離發生在故事停止被創造、述說、交流的那刻。

  從大三開始加入清華學院,又在人社修課。我認識的14級學弟妹,甚至比自己所在的12級還要多。還記得自己的畢業典禮沒什麼特別感覺,總覺得還在學校,走進校園還是一堆認識的傢伙。成天跟大學生混,總覺得自己的大學始終沒過完,有時甚至希望能多些同級的朋友聊些別的話題。直到今年,那群小毛頭長大了,要畢業了。我在學校的助教工作也暫告段落,搬到更遠的租屋處,一個禮拜只準備來上個少少兩門課。一轉眼,與校園的連結少了好多,校園變成單純修課的地方。

  因為14級,我覺得我的大學被延長了。而今日,他將要象徵性的結束。感謝14級,與你們一起,我創造了大學生涯裡最多、最豐富的故事。你我的人生早已轉折,但讓我們在這個日子,稍微停一下,聽聽那些曾經發生的故事。我想這就是畢業典禮最大的意義了。

  載物書院小畢典時,看著小朋友們一個個魚貫入場,我才明白「空間的意義是人的生活決定的」,這種學術套話的意涵。記得黑人一度要求我改掉叫他們小朋友的習慣,說這預設了一種權力關係。我到現在還是不怎麼認同,因為正是小朋友的青春活力,我才有機會再過一次大學生活。清華學院經營、並維護出一個環境,讓大家覺得在這裡創造是可能的。於是我們看到許多稀奇古怪的計畫前仆後繼而來,看到變動的空間:總是在改變,總是有新的裝扮與使用方式。故事在人群與空間中穿梭交織,於是,縱使場景不再相同,我們仍舊能召喚、再造那些回憶。然而,我始終覺得學院教會大家最多的,是如何相遇。

  「相遇」這兩個字幾乎成為我與14級關係的基調。我因為人生的轉折與人社14級相遇,因為學院發展與載物14級相遇。大學最後的日子,在各種人群的交錯中,與許許多多當年的小大一相遇。我們同行了四年,那些日子都無比美好,但美好之餘,卻從未演練過該如何「分別」。

  每年的畢業季都在我生日附近。慶祝生日這件事情是兩面的,除了帶著願望慶祝新生的一歲,吹熄蠟燭的同時,也在揮別不可能重來的日子。分別跟到來,始終是同時發生的啊。必將到來的遺忘,總讓人對分別覺得感傷。我們真的還會記得彼此嗎?還能重溫當初的感動嗎?

  我想,是時候放下這種不必要的想望了。事實擺在眼前:生命從不可能停在某個美妙時刻,能做的,就是讓故事繼續在彼此間述說下去。是的,照片可能泛黃、遺失,回憶可能被淡忘。但即使各分東西,只要我們依然能繼續創造新的故事,就無所謂分別了。

  畢業快樂,謝謝你們帶給我那些說不完,將要繼續說下去的故事。







2014年3月31日

我們正在打造一種文化:真實烏托邦與佔領運動

◎圖為Erik Wright教授與主持人林宗弘老師

  遊行完後跑去後門咖啡,聽頗負盛名,長得很像Garfunkel的Erik O. Wright教授談真實烏托邦(Real Utopia)與美國2011年佔領Wisconsin州議會事件。提問時我問到,如何從真實烏托邦的觀點看待佔領行動的意義。2011年在Wisconsin州,人們佔領州議會廳長達17天,甚至連警察工會都加入聲援,擠滿議會廳的群眾高喊:"This is what democracy looks like" 然而最後,大幅刪減公共預算及限制工會的法案還是通過了。「這樣究竟能夠撼動什麼?如果我們號召兩百萬人上街,馬總統還是不為所動,事情毫無改變;從企圖以具體替代方案,指向未來理想的真實烏托邦觀點,有什麼component長出來了嗎?那是什麼?」我用我拙劣的英文問了大致上述問題。

  Wright回答:「對於國家提出明確訴求的運動通常都會失敗,當你只把訴求當成運動唯一的價值時,結果尤其容易讓人失落。你必須思考在短暫勝敗之外的意義,在我看來,你們正在打造了一種文化,告訴人們可以參與,必須參與,對自己想有的生活提出主張。這種觀點的另一個版本是:「如果你知道支持的候選人會輸,為什麼還要去投票?」("Why bother to vote, when your candidate will definitely lose?")你投票的理由不是因為你的候選人會贏,而是因為你是具有參與民主運作義務的公民。你們正在打造這種文化,讓人們認為自己必須要參與在其中。」

  前往凱道的前一夜,我感到無比絕望:我認為我不是去見證民意的,而是去見證「數十萬人民」如何隱喻性地被拒馬與「政府」隔開,而被解消──見證台灣民主的結構性困境。我預料政府作為治理國家的單位,不會有太大回應,因為我在馬、江的回應中想通了:政府的任務不是治理國家,而是透過各種治理手段自我再生產。在當前的台灣政治結構,人民能施加的壓力,只剩對於治理機器說服力薄弱的「正當性」。正當性當然很重要,但通常政府自己能運作良好,正當性的威脅無關痛癢。我從此認清一件事情:再也不要對政府「失望」,而要預期政府作為一種組織,始終只會把自己的利益排在最前頭,通常這些利益與大多數人民無關。從「不對政府抱有期待」,我們才能重新思考自己的運動策略。道德勸說是沒有用的,衝高遊行人數主打正當性,也只在某些選舉時刻有用。治理機器不會低頭,只會交換條件,回頭仔細檢視過去那些「成功」,或許只是因為政府找到了更好的得利處。

  從這點來說,乍看之下,Wright的回答是一貫的「事情要放長遠看」,但「打造文化」這點讓我咀嚼再三。如果我們預設了政府站在某個角度的對立面,與社會其他部門競爭誰是「治理者」(我並未要訴諸某種二元化,社會的不同部門自然也在相互競爭)我們確實需要一種高度政治參與的文化,但這種參與不該被放在治理機器既有的(選舉)民主幻象中,甚至不該在相對應點人頭式的群眾運動中理解。而這些參與的價值,自然不只是試圖撼動「難以撼動」的政治結構(雖然這仍舊是重要的),而是該問:我們是否從中創造了更有助於社會的可能性,即使這個可能性可能繼續受到包含政府在內的百般阻撓。

  因此,若清點五十萬的人數,只為了動員肉體湊人數,召喚:「人民站出來對政府施加壓力了,政府終於要跟人民站在一起,聽人民的話了」這種歷史性情感,我對此感到焦慮與沮喪,因為我們都知道那不是真話,政府永遠不會跟人民站在一起。但如果去思考這五十萬是怎樣主動參與的關心者,他們如何於過去十數天逐漸積?其中全面的社會力動員,如何構成一種新的文化運動?我們或許可以找出一些有別於前者情感動員或民主神話以外,更有價值的東西。譬如:對於立法其實沒有造成很大壓力的公民條例審議,卻是審議式民主理念推動以來最大規模的實驗與傳播;跨世代的動員,促成了不同學運世代的對話;多樣的網路平台(零時政府、沃草、台大新聞E論壇)等,宣告了公開透明、協作、即時傳播是新的媒體標準;各地的民主/街頭教室、解放論壇,更讓許多過去被忽視的議題,能夠以多元面貌被認識。

  這是一場文化運動(延續葛蘭西文化霸權陣地戰的意涵)。若我們都好好記得這些,我們將能構成一個新的世代:拋下一切民主幻象,不再將政府與國家相提並論的世代。更重要的,是在現有的形式民主、政黨政治的結構限制下,具體在各個部門做出改變,或甚至打造新的模式。政府當然還是會依然故我的繼續打轉,但我們越來越有能力用其他方式補償政府體製造成的傷害(正如同過去一二十年公民團體在做的),同時在這個過程中,逐漸有反轉政府體制的可能。這或許就是真實烏托邦的意涵:既非修正,也非顛覆,而是超越(Transcend)。
© 遠方 2012 | Blogger Template by Enny Law - Ngetik Dot Com - Nul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