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4日

敲響的鐘與記憶所繫之處

【敲響的鐘與記憶所繫之處】

  在困於論文的圖書館,才格外感受到對於甜梅號,或那些已成為老歌系列的愛,交織於難再復返的生命記憶與情境中。那時聽的團不多,每首好歌都彷若千載難逢的經典。會去爭論哪首歌比較能打動自己,討論樂句細節,或甚至在陪學弟妹觀測時,試著用一台破鋼琴把副歌彈出來,得意老半天。去The Wall像去朝聖,閉眼假裝真的有音牆往自己襲來(其實只是在吸乾冰),出場後再說些靈魂被洗滌之類的瘋話。
  永遠記得第一次細讀鯨向海的《精神病院》,在赴北的列車上搭配甜梅號的《腦海群島》。視野從詩句跳到窗外的阡陌縱橫,恰好接上〈黃昏鹿場〉大霧初醒的壯闊弦樂,直覺自己從此成為不一樣的人。好像是在大二那半年,夜跑都聽腦海群島,差不多到〈夜星子〉時就會跑完,慢慢走回宿舍。〈敲響的鐘〉敲下鐘聲時,照見校園一片燈火擾亂。日復一日,這不是儀式是什麼?
  多年後野台開唱又再次聽到甜梅號,好像變成只不過是眾多樂團中的一個。一樣的黃昏鹿場,旋律依然好,卻不再有那種直擊、揭開某種存在祕密的悸動,或許這就是啟蒙團的意義吧。這些年聽音樂祭像家常便飯,或者是蒐集新團的過程,像在花圃裡再種些花木;但仍舊比不上那年第一叢新芽冒出,感動到覺得這就是唯一了,世界上的好歌就到這裡為止了,那種傻呼呼又很天真美好的心情。
  感謝那段日子,與那些人的記憶所繫之處,只要聽到歌,我們就想起彼此。


2013年9月7日

我們應該為造成他人的負面情緒道歉嗎?

「像保守派那樣行事,像自由派那樣傾聽。」
                                        ──Jon Postel


載物書院迎新出現一段小插曲,但似乎沒有開啟更多討論,有點可惜。
我沒在現場,但有家長擔心某家小隊戲的「尺度問題」讓台下觀眾「不舒服」,因此請大
家代為跟小隊員道歉。這個小插曲延伸我許多思考,這些思考其實跟戲劇內容本身沒有直
接關係,因此雖然不在現場,還是把它記錄下來。

我認為學弟的擔憂是真實的,不論出於什麼原因,可能或多或少有小隊員出現他所說的情
緒反應。但即使如此,我們應該為行為造成他人的負面情緒道歉嗎?

我想把這個案例,跟人社迎新宿營之前對於營隊戲中性別歧視橋段的討論並列。在後者脈
絡中,論者反對某些存在歧視意涵的橋段出現,這不僅政治不正確,同時會造成台下被歧
視者的反感。兩個案例對照,會發現非常有趣的現象。對於前者,我們很容易就去回應:
尺度問題是種保守觀點,性不應被懼怕云云;但對後者,我們卻認為這是種壓迫。換言之,我們畫出了一道「政治正確」的線。只要符合這項要求,行為便具有道德意涵,能反轉,
甚至「啟蒙」(對某些人來說)保守思想,負面情緒與衝擊的責任,便由觀者自負,誰叫
他這麼保守呢?

我一方面反對這種「行為揭示自身價值」的觀點,另一方面認為無論如何,直接將負面情
緒視為行動的必要之惡,並不是一項健康的社會行動準則。行動當然內含價值,一個上空
裸露的展示揭示了身體權如何被社會所框架與限制;但一個喝醉酒脫光衣服的上空女性,
冒失的跑到保守人士面前,把後者嚇的驚慌失措,就是一項運動實踐嗎?我認同她有不穿
衣服的權利,但我不認同這會是一項謹慎的運動實踐。

回到這次討論的情境。我推測這裡出現的是一個素樸的道德判斷:讓人覺得不舒服了,我
們應該道歉。因此我認為「素樸與否」正是我們需要的另一個判準。不僅僅是政治正確而
已,我們要更敏感於每項行動對他人造成的影響,以及行動本身的政治意涵。如果戲劇出
現明顯不同於主流尺度的東西,本身對觀者來說就是種挑戰。我們要去檢驗:這樣的後果
與成本,是我們希望觀者-演出者一同承擔的嗎?它符合這齣戲劇所想要表達的東西嗎?

也就是說,我認同道歉的必要性。但並非單純由於「讓人覺得不舒服」的素樸理由,而是
由於「發生了我們沒有預料到的結果」,以致於即使存在任何政治正確的道德意涵,都沒
有被妥善的表達(或甚至這樣的意涵沒有被考慮到)。「挑戰尺度」很容易成為正當化的
萬靈丹,但我要說的正是,這並不意味你不需承擔責任。

我並非在說,從此我們就要有一種「文明」、「合宜」、「有禮」的行動方式,而是你應
該要知道你在做什麼,會對他人造成怎樣的效果。不能不顧他人感受,一意孤行的行動。
因此,作為承擔責任的步驟,我們應當為他人「預料之外」的負面情緒道歉。正如同,若
負面情緒正是行動所欲提出的挑戰,我們也該承擔責任說:是的,這就是我的目的。

2013年9月6日

〈帕明罕的彈幕〉

帕明罕的彈幕來到至極高點。
沒有什麼再能穿透
鏽斑與嬰兒啼哭
等同,梯階軋過長尾流星
你走到更深的所在
雙眼緊閉
宇宙已無力
再於你疲倦的眼裡飛旋
萬物停止之處,終結
與起始等同

有人在遠方輕輕彈撥
獸的肌膜,左胸
凹陷。泡沫般
細小而空洞

下一波轟炸
閃電將天空舖滿
彷彿微血管的模樣







2013年8月25日

〈一日又將覆沒〉

以骨針輕敲
沿著星輪邊緣,辨位
聽聲,每處輕音與重
悉數剔除
並從此只記得空缺的位置。

那是昨日,今日
我任時間流過的姿態
輕忽
又不捨

後頭,鹽霧如河瀑般襲來
一日又將覆沒。









2013年8月18日

關於社會運動多元性的一些思考

  若當和平理性的遊行被大眾所接受,進而壓迫到其他形式的運動。我們該批評的是這種限縮多元的壓迫及狹隘的社運想像,而非批評「和平理性」這件事。當某項和平理性的社會運動被政府收編,我們該批評的是:為什麼一項運動最後會失去自己的基本立場?這項運動的失效,在於他沒有避免因為形式或論述方式,所可能產生的風險,而非其訴求形式。
  我承認和平理性的運動容易產生很多弱點,但衝撞或快閃突擊的模式同樣也有不勝枚舉的弱點。我們該要求的是:支持和平理性模式的人,必須要認知到這些弱點,包含容易被政府摸頭收編,容易掩蓋權力結構的不對等,最重要的,在某些當代社會脈絡下,壓迫到其他的運動模式。而其他的運動情境下,我們也要具備這些認知,並避免僵固於「事情只能這麼辦」的單一觀點。否則,我們就會看到,運動永遠都只能吸引相仿的人,造成相仿的效果。
  如果參與過洪案遊行的人據此經驗聲稱:所以事情就該這樣搞。聽到這種毛骨悚然的講法,當然該嚴詞批評,但原因在於,他預設了只有一種正確、最佳、萬能的群眾運動方式,並排除了其他運動所能提供的可能性。但有太多龐大細緻的問題不能仰賴遊行處理,也有太多邊緣群體,無法透過和平理性的方式被看到。(和平理性並不預設了巨大的群體集結)即使如此,台灣需要,而且希望能繼續發生這種新模式的公民集結,但絕對不能只有這樣。因此,我們該去指出種種因為訴求「和平理性」的弱點,同時基於一個多元論的立場,拒絕任何「事情就該這樣搞」的宣稱。
  事實上,不同路線的運動本來就該相互支援。或甚至,從一個極高極遠(以致有點空泛的角度),政府運作跟社會運動其實是同一類事,各種基進到溫和的運動,補足並給予失能政府壓力。改革、顛覆或者徹底否定我們需要一個政府,都在光譜的不同位置,也都不可能沒有政府的「參與」。在這點上,我認為江宜樺跳出來說1985聯盟的和平、理性展現了高度的民主價值,其最可議之處,在於一個被批評的對象,反過來肯定對方用了「對的」方式或修辭。換句話說,他認為他有權力篩選哪些聲音有義務理會,並認為只有一種社會模式「可被接受」。
  這根本不是什麼民主精神。民主社會應該能容許各種非暴力的抗爭,如果真的只有一種運動模式能被接受,那條線應該劃在「非暴力」。這條劃分可被討論,但絕對不是劃在所謂的「理性和平」(說到底和平到底是什麼意思,其他抗爭就會造成死亡?),遑論單由抗爭對象來做這件事。如果江宜樺真的是公民社會的信徒(雖然現在大家都知道他並不是。)那他就應該知道,在公民社會中,政府從未擁有比公民運動更高的位置。更甭提在這樣的社會想像中,政府的權力由人民賦予,甚至在某個意義上從公民運動中誕生。
  我支持運動路線的多元論,不是因為天真地相信只要多元,問題就能被解決;也不是僵固地要維持各種運動模式的比例。然而,相對於單一且壓迫的想像,多元才有機會串連,並開展更多可能性。而台灣正是缺乏這樣被開展的空間,吸引更多人以他們願意的方式投入群眾參與,更大面向的觸及各種問題。這其實是一項更大的問題,也是當前的困境。此外,這樣的串連,也能抵抗政府下指導棋的舉動。(試想,當一項和平理性的遊行,同時呼籲:也請聽聽那些臥軌抗爭的訴求。)
  因此,我認為公民1985聯盟於遊行演說的末段是有其深度的:「我們欽佩所有為了公義犧牲自己的工作、生活,甚至不昔拚殺生命的朋友。但我知道現場也有很多人,跟我1985的工作人員一樣,我們都是小老百姓,都要養家活口,我們都在這個社會上討一口飯吃而已。你沒辦法去拋頭顱灑熱血,但是你還是可以用很多方式,表達你的意見,讓政府知道你的不滿。」因為他站定了自己的位置,訴諸一大群從未被其他運動號召的群體,同時沒有忽略其他的可能性。若參與遊行的大家都能明白,這項遊行便為台灣社會開創了原始訴求以外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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